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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要点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宣教处
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指导方针,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设和谐人口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先行,探索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探索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把宣传教育放在新工作机制的首位,既是以往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是做好当前和今后工作的必然要求。
2008年,全省要加大探索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工作的力度,力争在和谐人口文化建设,树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观念,在倡导理念、宣传政策、普及知识、建设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服务、影响和引导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等方面取得理论和实践的双突破。
二、积极融入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制定全省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方案,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为载体,整合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组织、协调、提供针对家庭的各种帮扶措施,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生产发展”,通过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推进“乡村文明”,通过实施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等利益导向优惠政策推进“生活宽裕”,通过依法规范村(居)民自治推进“管理民主”,通过美化人口计生阵地和环境宣传推进“村容整洁”,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促进农民家庭素质提高、能力发展、权益保障、关系和谐,奠定新农村建设的广泛社会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2008年全省有40%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创建活动,树立“幸福和谐新农家”100户。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第三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积极倡导和谐人口文化。和谐人口文化是以大人口意识、新人均观念、人口健康目标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为核心内容,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的主流价值观和引导力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要加强和谐人口文化的理论研究,明确和谐人口文化的基本内涵,探索建设和谐人口文化的有效途径,制定建设和谐人口文化的有力措施,形成《黑龙江省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突出工作重点。2008年为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验整合年。要结合第三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期评估,具体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倡导、重点、内容、载体、网络、资源和效益等七个方面分别进行有机整合,总结创新成果,探索工作规律,完善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和持久化,构建高层倡导、社会推广、基层落实的工作体系。
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建立、巩固“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继续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ISO9000认证”的项目开发工作,组织对市、县两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调整第三阶段省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县(市、区);总结《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规范》;编写《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新成果汇编》。
继续做好城乡人口计生标语口号(环境)的规范创新工作。
规范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建设标准,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推广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基地、人口文化大院、“四小”教育模式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载体建设,活化基层人口学校,开展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优生优育“优孕通”造福十万家庭活动。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大力宣传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的宣传活动,夯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基础工程。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优势,利用网络平台,在省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县、区),免费为十万新婚夫妇提供优生优育“优孕通”服务卡,通过网络和声讯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一)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调整省级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合有利于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经济社会政策,促进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舆论氛围。
(二)与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教育厅等单位联合开展“阳光女孩”评选活动,全省评选“阳光女孩”20名,并组织“阳光女孩”进行巡回演讲,鼓励女孩自强、自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女孩及女孩家庭的良好氛围,促进男女平等。
五、加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活动
(一)完善党委中心组和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制度。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2008年党委中心组人口理论学习指导意见》,确定2008年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为党的十七大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统一制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资料。并将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纳入《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重点考核,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普及面要达到100%。
(二)在各级党校普遍建立人口理论科研和教学基地
省人口计生委与省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学科研基地,编制2008年人口理论科研课题,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委(局)与同级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学基地,开设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课程,纳入主体班课程计划。县(市、区)以上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要达到80%。
加强各级党校人口理论师资培训,举办第三期县(市、区)人口理论师资培训班。举办县(市、区)党政主管领导新时期人口理论研修班。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办专栏、专题、讲座、访谈等栏目,面向大众,增大频率,开展更加广泛的社会化舆论宣传。县(市、区)以上应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专栏、专题要达到100%。
(四)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
在每年的元旦、春节、“3.8”妇女节、“5.29”协会成立纪念日、“6.1”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人口法颁布纪念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举行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推进宣传教育职业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宣教干部队伍。加强专业教育培训,建立省级宣传教育专业人才库,集中人才优势,集中打造优秀的文化、文艺作品和宣传品。推广牡丹江市宣传教育干部技能大赛经验,在实践中提升宣传教育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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