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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 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2007-03-20


齐齐哈尔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高虹

 

    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始终面临和需要不断探索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确立和不断完善,群众的婚育观念、法制意识、政策知晓水平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人口和计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只有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才能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才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与时俱进,才能开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必须转变工作方式,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想稳定低生育水平,不能只靠政策、机制来保障,也必须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来完成。当前,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包括《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在内的完整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规范和监督,同时也对政府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就计划生育工作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法制体系,明确了人民群众依法生育的义务,赋予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力。可以说,能否严格依法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是对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和锻炼。但是从现实情况看,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还不容乐观。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认为计划生育条条框框越来越多,束缚了手脚,还有不少人存在“实际情况复杂、群众素质太低,不采取强硬措施不行”的错误认识,对过去那种动辄拆房牵猪的简单粗暴做法还依然迷恋。凡此种种,都是在过去那种旧的体制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陈旧思维模式,违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阻碍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体实践,成为制约一些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思想桎梏。因此,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对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思想观念上,不能仅把育龄群众看作计划生育的对象,更要把他们看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公,当作我们服务的主体;在工作目标上,不仅要稳定低生育水平,而且要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由“以量为限”的工作模式逐步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模式转变;在工作措施上,不能只问结果不问过程,而是要通过规范的行政行为、正确的利益导向和人性化的优质服务来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必须拓展工作领域,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优质服务水平
    经济建设的发展,必然带来群众思想的进步和需求的提高,也必然带来人口计生工作领域的拓展,原来的计生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需要,也不利于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应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解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为主要任务,靠优质服务丰富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要把优质服务理念及其运作方式与稳定低生育水平、保障群众生殖健康、增进家庭幸福统一起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利益追求、维权要求。要大力发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产业,积极促进《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的全面实施,努力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科技创新。要进一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功能。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高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要认真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广泛开展以送技术、送药品(药具)、送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三下乡”活动,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新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实行孕前、产后、术后随访制度,全面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切入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整合人、财、物、力资源,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实行政策倾斜、项目引导、科技扶持及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服务的工作新格局。
    三、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水平
    30多年以来,人口计生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现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阶段。过去在法制不完善、群众自觉性不高的情况下,依靠严格的行政制约和严厉的行政处罚,对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法制不断健全,群众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制约措施必须进行相应调整,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目前来讲,我们应把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作为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借助经济、法律的手段,“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方式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行优待和补偿,让为国家作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激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注重加强政策推动,在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口计生奖励和限制政策的基础上,应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有利于实行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有利于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有利于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促进出生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有利于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应对老龄化的政策。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四、坚持和谐的执政理念,必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水平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多层次、多侧面、多因素的复杂问题,由单一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坚持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进行综合治理。本质上讲,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人口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项工作。要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把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在实施人口计生工作社会综合治理的过程中特别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计划生育责任“捆绑制”,并将包县领导、包乡镇领导、包扶单位、驻村干部与该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捆绑考核。把人口计生工作成绩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离任审计、追踪奖惩制度,从重从严查处违纪、失职行为,杜绝“人走责免”。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挂钩,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人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措施,形成干群同频共振,上下联动,切实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同时,要吸收当地的社会贤达,德高望重之士做计生协会的工作,依靠他们组织、发动、带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努力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