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倡导的,是社会进步、文明的体现,是生殖健康的客观需求。知情选择要求避孕节育服务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周密,指导更科学更有针对性,既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又要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育龄夫妇既要了解我国目前常用的避孕方法的作用机制、有效性、禁忌证、方法的优缺点、可能出现副作用及其处理、正确使用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也要明白实行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利已的道理,懂得在坚持避孕为主、落实措施的前提下,在知情的基础上选择一种安全有效的、价格适宜的、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是增强自我保健的需要。
育龄群众应了解的避孕知识
每个育龄群众至少应应了解:
——两种以上常用避孕方法的作用机制、有效性、禁忌证和优缺点。
——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副作用以及对副作用的处理;
——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找医生,接受随方的时间和内容;
——已经获得避孕方法的育龄群众应常握正确的使用方法、知道使用应注意的事项,何时、何种情况下停止使用,应该更换何种更适宜的方法等。
育龄群众的避孕知识对避孕方法使用的影响
育龄群众的避孕知识是随着他(她)们自己的生育经验积累的;此外,计划生育宣教、提供避孕服务人员的介绍是他(她)们避孕知识增长的主要来源。如果育龄群众拥有的知识和信息质量很低,就会引起避孕认识上的混乱。在一些国家中,对不同节育措施影响健康的错误认识是避孕方法使用和续用的主要障碍。
——有些夫妇不愿意接受口服避孕药,是因为来自朋友、亲戚的不正确信息使他(她)们提心使用的安全性。一些低收入、低文化水平的育龄人群对生殖生理基础知识不很清楚,对避孕方法如何作用于人体了了解很少,特别是避孕方法对月经的影响也不很明白,这样就使得他(她)将口服避孕药认为是最可能引起有害作用的避孕方法。
——凡周围环境能提供完整的、准确的信息,而且使用的语言又适合所在社区的群众,该避孕方法就容易为妇女所选择并持续使用。如果在开始使用时对所用方法就有充分的认识和良好的心理准备,一旦遇到该方法的副作用,就善于处理,也就增强了对副作用的承受力,这是避孕方法安全使用的重要保证。
新婚夫妇对避孕方法的选择
新婚期间避孕要考虑到不久将准备生育,新婚夫妇可选择能够迅速恢复生育力的临时避孕方法:
——男用避孕套
目前国产男用避孕套质量已达国际标准,若能坚持正确使用,避孕可靠。一旦停用,即可受孕。
——复方口服避孕药与控亲避孕药
新婚期间可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先服探亲避服药,现接着服务短效避孕药,新婚后根据情况再作具体安排。如打算半年后妊娠,就不要再服避孕药了。如打算1年后再妊娠,可继续服药到6个月。一般说来,停药半年内不宜怀孕。停药期间可改用避孕或其他方法。
——自然避孕法与屏障法结合
在“危险期”(下次月经开始前的12~14天)使用避孕套,在“安全期”作用阴道杀精剂。此方法适合于月经周期稳定的妇女。
——新婚期间选择避孕方法时应注意,不适宜长期选用长效口服避孕药或长效避孕针剂。婚前有性生活的育龄群众亦可按照上述原则选用适宜的避孕方法。
产后与哺乳期妇女对避孕方法的选择
对于产后不足6个月、闭经、完全母乳喂养的妇女,母乳喂养本身就具有有效的避孕作用。避孕效果取决于婴儿吸吮乳汁的频率与时间长短(至少每3~4小时吸吮15分钟)。
产后第一次行经以及对婴儿给以代乳品及辅食时,怀孕的可能也有所增加,应立即加用以下避孕措施:单纯孕激素避孕针,如狄波-普维拉、狄波-盖斯通等每3个月注射1次的针剂,注射第1针的时间应该在月经周期的头5天内;皮下埋植法;宫内节育器;屏障避孕法。
产后人工喂养的妇女采用避孕方法同上,也可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在足月份娩或剖腹产产后42天至3个月都可放置。
已有一孩的夫妇对避孕方法的选择
已有一孩的夫妇,应坚持长期避孕。
——宫内节育器是最常用的长效避孕措施。
——皮下埋植剂是理想的安全长效的避孕方法,一次植入可避孕5年。
——各种长效避孕药或避孕针。
——前述新婚夫妇使用的各种避孕方法。
只有一孩的夫妇,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提倡做绝育术。
希望终止生育的夫妇对避孕方法的选择
已有二孩或二孩以上的夫妇,希望不再生育,可选用长效、高效的方法,如皮下埋植剂或物别受欢迎的宫内节育器等。夫妇一旦肯定不再要孩子,进行男性或女性绝育术对多数夫妇来说是很好的选择。
更年期妇女对避孕方法的选择
妇女更年期,是指绝经前后的一段时间,故也称围绝经期。一般在45~55岁之间。月经停止来潮后称为绝经期。更年期妇女卵巢功能逐渐衰退,生育力下降,可能出现月经紊乱,但仍有怀孕的可能,应坚持避孕。
——避孕套、女用避孕套以及阴道避孕环等外用避孕工具与有润滑阴道作用的杀精剂联合使用,既增加舒适感又可提高避孕效果。
——宫内节育器,原使用者可继续使用。绝经以前月经紊乱时不要急于取出。绝经半年后再取出。更年期不要重新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免与更年期的疾病相混淆。
更年期容易患脑血管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一般不主张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或皮下埋植剂等。因月经不规则,也不适宜用自然避孕法,建议用屏障法。
育龄群众的态度与避孕方法的选择及有效使用
育龄群众对某一种避孕方法满意与否,是对该方法的各种特性的综合评价。
——避孕方法的可接受性(选择和使用)、有效性(避孕效果),可得性(容易得到)、方便性(使用简便)和副作用的可耐受性(疼痛、出血、发胖或浮肿等)密切相关,其中以副作用的可耐受性最为重要。育龄群众对副作用的感觉和评价,如持续时间、频率、症状严重程度以及对工作能力的影响等,可随文化背景和个体差异有所不同。
——在使用狄波—普维拉长效避孕针时,部分使用者的体重会增迦一现象在某些国家或人群被认为是一个优点,而在另一些国家或人群则被认为是一个缺点;又如月经减少或闭经,在某些文化背景中被认为是有严惩危害的,而在另一些地方,这样的副作用则被视为是有益的。
——某些地区的妇女利用口服避孕片使月经减少或闭经的特点,对在农忙季节繁重的农业劳动和水田操作。这些都说明育龄群众对副作用的认识和耐受性在决定某种避孕方法的停用或是继续使用中起着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育龄群众对避孕方法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对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同时影响到避孕效果。
避孕对象的个人要求
避孕对象的个人需求影响避孕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个人需求由以下因素综合表现:使用者年龄、婚姻状况、产次、生育意图、文化背景、宗教信仰、性交频率、与配偶的关系、对自己生殖系统的熟悉程度、对所用避孕方法感受的舒适程度等。例如:
——新婚未孕者希望推迟第一胎生育而需要避孕时,将选择能迅速恢复生育力的临时避孕方法;
——对接触她的生殖器感到不舒服的妇女,可能不想使用屏障避孕方法,而宁愿选用自然避孕方法;
——性生活频繁的夫妇选择长效避孕方法更为合适,因为他们觉得每次性交时使用工具避孕不方便。
健康状况对避孕方法选择的影响
在选择避孕方法时,避孕方法提供者及使用者本人都应该考虑到一般健康状况、生育史、避孕史、性传播疾病感染史及各种避孕方法的禁忌证。例如,贫血妇女、月经量多或月经不规则的妇女可选用口服避孕药,既能使月经量减少,也能调节月经周期。而曾患或已患脑血管或冠装动脉疾病、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妇女,则不能使用口服避孕药。
——过敏体质夫妇中,如果男性对避孕套过敏,应采用其他避孕措施;如果女性对其丈夫精液过敏,则应采有避孕套避孕。
——有盆腔炎症、阴道炎症、重度宫颈炎的妇女不能放置宫内节育器,而最好采用避孕套避孕。
——有生殖道炎症的夫妇,使用避孕套可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