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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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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 2010年,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省人口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委党组书记、主任贾玉梅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强化日常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建设。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重新分类,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人口计生委“三定”方案,系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水平。 (三)建立完善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了《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绘制了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制定并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省级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终审鉴定和行政复议等4项行政权力流程图,完善了9项相关制度。 (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对省人口计生委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努力打造更加突出显示信息公开、更加方便公众办事的全新网站。对各级栏目和内容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和充实,新增三大功能: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在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政府门户功能,对各成体系的应用进行整合,完善“领导信箱”、“网上信访”等栏目,新建“网上咨询”、“公众留言”等栏目,增强互动功能,为公众提供交流平台。三是便民服务功能,增设“在线服务”专栏,集中各项网上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指南,提高在线办事能力。 (五)认真做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关工作。在省人口计生委网站开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专栏,下设“领导访谈”、“监督举报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公众信箱”四个栏目。对12356热线服务范围、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开语音服务相关内容及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公布省人口计生委及各市(地)、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咨询及反映问题。热线服务人员及时为群众解答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2010年,共接听群众来电660个,其中涉及咨询政策法规的564个,求助生活问题8个,技术服务问题6个,留言举报问题23个、信访问题12个、其他问题47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目录2条,宣传教育1条,科学技术1条,财务工作1条,人事工作2条,党建工作1条,廉正建设1条,发展规划1条,政策法规1条,综合事务30条,机构设置16条,领导成员 5条,公开规定11条,公开指南2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2011年省人口计生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二)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三)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四)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推动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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