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人口计生委(局)、财政局:
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口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严格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广大基层工作者不辞劳苦,以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确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
为表彰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干部在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决定授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等19个县(市、区)、哈尔滨市人口计生委等31个人口计生部门、哈尔滨市道里区财政局等28个财政部门、双城市农村信用联社等26个资金发放部门和哈尔滨市民政局等11个相关部门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决定授予原文涌等188名同志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农民走上幸福生活的德政善举。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弘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