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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署、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群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07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确认上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对2007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的规定,立即进入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的确认程序,并于5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目标人群个案信息输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
二、各地在确认上报2007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的同时,要对2008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一并进行调查,为编制2008年奖扶经费预算做好准备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资格确定、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原则,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奖励扶助制度运行体制。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奖励扶助制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奖励扶助标准,以及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的具体程序,确保这项惠民制度规范运作。
四、各行署、市人口计生委将各县(市、区)2007年数据汇总后,连同县(市、区)明细,填好《2007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及经费测算表》于4月30日前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奖扶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将2008年奖励扶助目标人群预测数以电子版的形式一并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奖扶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