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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导向专刊(五)  
   
  日期:2011-09-01    来源:     作者:责任编辑  
   

绥芬河市多措并举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近年来,绥芬河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市违法生育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强化领导职责,夯实基础建设。市人口计生局内部实施两级责任状管理,局长与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副局长与政策法规负责人分别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行量化目标考核。在执法硬件建设上,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备市、镇两级执法人员使用的电脑,配备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解决执法过程中取证难的问题,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部门联动共管,确保制度落实。市政府每年都与公安、房产、劳动、卫生等部门签定齐抓共管目标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确保互通函制度的落实。各部门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营业证照,《暂住证》、落户等相关手续,劳动手续,收养、抱养手续,《医学出生证明》、《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工作时,严格按照责任状要求查验相关当事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当事人信息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动共管,增强了人口计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效果。
  创新管理方法,制定实施新举措。市人口计生局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几点要求》。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局委托镇级人民政府代理征收,缩短了违法生育立案、结案时间,方便工作。二是明确规定违法生育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三是违法生育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的,本人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经市人口计生局审批后,首付金额不得低于应征金额的70%。
  畅通清查渠道,发挥基层网络作用。一是健全行政执法网络,畅通违法生育清查渠道。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配齐工作人员。二是发挥三级网络作用,开展市、镇两级多次清查。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品、开展“三查”服务、早教讲课等项活动进行随机清查,提高了违法生育案件的清查力度。三是有效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将2000年以来的所有案卷全部录入,对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实现了征收监管。
  提高执法水平,开展文明执法。为降低违法生育案件的发生,提高违法生育案件的立案和结案率,绥芬河市人口计生局从政策宣传、人员素质、文明执法三方面狠抓落实,收效明显。一是加强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的氛围。结合每年的大型计生纪念日和计生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宣传册、宣传品、黑板报等形式,宣传计生政策,提高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二是开展市、镇两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外派学习和自学辅导,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三是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公布12356服务热线,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为群众提供计生政策法规便捷服务。将行政执法与创建文明单位,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方法和载体。(史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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