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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全面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08-02-15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

全面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程幼东
(2008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由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兑现2007年和签订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部署2008年工作任务,促进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衣俊卿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          关于2007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07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立足于“稳定”、“提高”和“统筹”大局,采取措施,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到目前,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5‰,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4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0%以上;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832.9万人,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标志是: 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全面提出了全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前不久,省政府又出台了《黑龙江省“十一五”和2020年人口发展规划》,进一步强调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四个不动摇”,推动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首次实行省直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线考核与评估办法,效果显著。宣传、财政、卫生、工商、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等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对接,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使全省呈现出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省人口计生委与有关部门就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了执法监督。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监察厅等部门对贯彻中组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联合作出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必须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了鲜明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督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所缓解。鸡西、七台河和绥化的安达市开展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试点工作,违法生育行为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4万人得到扶助;启动建立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2688人得到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政策兑现率有所提高。大庆市加大工作力度,促使城乡大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得到兑现;哈尔滨市等地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使城镇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得到兑现。
三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扎实推进。积极推进生殖健康促进工程,43个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为育龄群众体检、筛查、检测达66.1万人次,提升了育龄群众健康水平。为推广我省的经验,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齐齐哈尔市召开了全国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现场会。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县级普遍开展了优生筛查;乡镇和街道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覆盖面达到80%。完善“两化、三同”管理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合法权益。2007年,全省新创建了3个国家级和17个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同时,涌现出佳木斯市的“优质服务三江行”,双鸭山市的“优质服务五项行动”,黑河市的军地“双管双助”等一大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典型。
四是人口文化建设载体和内涵得到丰富。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优势,紧扣“发展”、“宽裕”、“文明”主题,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养老保障、教育发展、劳动就业等公共管理服务,在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牡丹江市和鸡西市开展了“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起到了带动作用。各地将人口文化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大力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文明理念,创新和谐计生社区、生育文化长廊、独生子女“3+1”教育等模式,彰显出宣传教育的品牌效应,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大兴安岭的“北极星的家——人口早教尝试”,伊春市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基地”等工作都独具特色。
五是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国债投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2007年建设的11个县级服务站大部分已竣工,用于今明两年服务站建设的2010万元国债资金已经下拨。2007年,省级财政投入57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提升了县级服务站服务水平。同时,全省重点规划的260个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已经全面启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和全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中心平台基础配套建设已经完成。加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加快,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相结合的网络建设不断完备。七台河市的“上水平、大跨越”,鹤岗市的“五项工程”和绥化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等有效措施,成为基础建设的亮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与基本国策地位不相适应,对抓人口工作缺乏认识,工作缺乏力度。二是农村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一些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室服务能力弱,技术装备滞后,人员素质不适应,计划生育服务员和信息员报酬仍然偏低;城镇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仍然较大,个别地方至今未完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管理服务措施仍然存在偏差。三是奖励优惠政策,特别是城镇无业和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难的问题尚需亟待解决。四是有的地方财政投入仍然不足,保障能力不够,导致工作欠账运行,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重要论断,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制度体系,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以农村为重点,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实现人口控制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要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3‰,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4左右,总人口控制在3842.8万人以内。一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力争年底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二要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国策、国情和人口形势,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长期坚持不动摇的氛围。依托各种载体和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丰富人口文化内涵,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要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稳定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服务机构性质,确保拥有一个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相结合的管理服务网络。要加强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优劳优酬机制,加快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科学规划、实施国债资金项目,今明两年要重点改造建设27个县级服务站。落实国家《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照形象标识化、服务规范化、工作制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改善服务设施,配齐诊疗设备,提高装备水平。
(二)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个方面,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有效整合政策、组织和社会资源,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规定》,把降低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科学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出生性别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县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把好B超使用关、孕情跟踪关、终止妊娠审批关、终止妊娠手术关和分娩关。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进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二要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密切配合,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切实做好宣传倡导、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等工作,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和环境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口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通过有效整合,实现公安、劳动保障、统计、人口计生等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数据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全面推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研究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四要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均19.5元的标准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和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等落实到位。同时,要优化投入方向,重点加大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于违规挤占挪用甚至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并予以“一票否决”。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应该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各级政府要站在建设诚信政府与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建立以优先、优惠、奖励、扶持、救助、保障为主要内容,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在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劳动就业、养老保障和其他社会经济政策时,都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让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感受到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推进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独生子女保险,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和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制度。着力破解城市下岗、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难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以农村社区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为目标,认真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和婚育观念,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同时,要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优势,立足社区和家庭,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抓好“生育关怀行动”和“生殖健康援助行动”,保障育龄群众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服务。
(四)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流动人口始终是计划生育管理的难点,违法生育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和流出地目标管理双向考核、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要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管理服务体制,营造部门配合、城乡联手、区域合作的新格局。研究制定全省基本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加强对重点区域的联系和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按照户籍人口投入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流出地要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婚育证明、配合留入地反馈信息、依法落实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等相关工作。各地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单位、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委托管理和物业小区协管制度,进一步落实法人代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制。劳动保障、工商、建设、教育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完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定期通报信息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为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